第八課
: 十字架的意義 (羅六章23節)
引言
:
神是創造者,應許解決罪的難題。
人是按神的形像造成的,卻不聽神的話,得罪神;經歷肉身和靈性的死亡。
罪使人與神絕。這是我們不能感受神的存在和與祂疏遠的原因。
I.
認識神的屬性
:
A.
以賽亞書六章3節所描寫的神是怎樣的?
B.
神是完全聖潔的。試想像你身穿白衣,卻被一個滿身泥濘的人弄污了,你會有何感受?
C.
申命記三十二章4節所描寫的神又是怎樣的?
D.
試想像一個犯了罪的人站在全然公義的神面前,會有什麼結果?假如法官對一個兇手說
:
不打緊,你無罪釋放了!這合乎情理嗎?那麼,公義的神必然如何對待罪人?
E.
約翰壹書四章8節怎樣描寫神?神的愛既是完全的,那麼,祂會如何對待罪人?
《神是全然公義,又是全然慈愛的。驟眼看來,祂的屬性使祂處於兩難之間,那麼,他如何維持其屬性,完美地結合其公義與慈愛呢!》
II. 神拯救的方法
:
A.
腓立比書二章6-8節中可見,耶穌為我們有什麼重大的犧牲?
《耶穌捨棄了神的形像,祂捨棄其一切的尊榮,且死得極其痛苦和羞恥。祂為什麼肯如此作呢?》
B.
彼得前書二章24節和約翰壹書二章2節給我們什麼答案?
《約翰壹書二章2節中挽回祭一詞的意思是滿足了所有神屬性的要求。所以,耶穌必須為擔當我們的罪而死在十字架上。靠著耶穌的代死,解決了我們犯罪的大難題
:
!
阻隔我們和神的罪已被耶穌代受刑罰及消失了,神看我們如無罪的人一般。神聖潔的要求也得到滿足。
!
罪被懲罰,神公義的要求也達到了。
!
神在十架上顯明了祂的大愛,也完全滿足了其慈愛的屬性。
故此,十字架是神公義與慈愛最完美的結合,是我們無法完全測透的。很多人以為這是愚蠢和虛渺的事情,但我們深知這是神奇妙的救法。》
III. 應用
:
A.
再讀一次羅馬書六章23節,其中講及我們與耶穌應當有何關係?
B.
耶穌為你作了那麼重大的犧牲,你願意信靠祂,以祂為你生命的主人嗎?